格力空调销售安装合同(共6篇)

格力空调销售安装合同 第1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秉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所售出的空调甲方提供安装,维修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必须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分配,并就乙方所售出的'空调以最快速度,最好质量给用户提供安装,维修服务,尽量做到日事日毕,旺季日安装量须达24台以上.

二.甲方在提运,安装空调之时必须核对清型号,并负有保全责任。在安装分体机之时,安装前必须对室内机通电运行检查。

三.甲方对乙方所售出之空调给用户保修或维修服务,并实行城内12小时,城外24小时服务到位,否则乙方可对甲方作出处罚决定。

四.如属甲方安装原因引起的故障,甲方必须负全部责任。

五.甲方在安装或维修完毕之后,必须填写安装,维修单据,收回废旧零件及时交给乙方,以便乙方上网结算,否则乙方有权将迟交单据不予结算。

六.乙方按甲方每天所交回乙方的安装卡经审核无误后,按如下安装费标准结算给甲方;维修费按工厂标准每单乙方扣除5元支付。

七.甲方必须有足够的服务能力来为乙方服务,否则乙方有权作出其他改变。

八.甲方必须切实保证安装,维修安全,安装维修之时必须穿上达乐工服并配戴安全带,发生工伤事故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九.甲方在给用户安装空调之时,如果没有用铁架必须拿回给乙方,否则一经乙方证实进行2倍罚款。

十.甲方交给乙方500元(从安装费中扣出)作为例约保证金。

十一. 甲方必须确实配合乙方工程勘查并出具准确方案,同时对工程信息负有严格保密的责任。

十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当即生效,有效期一年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身份证号:

年月 日

注:附件乙方安装、维修人员名单一份。

格力空调销售安装合同 第2篇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并由乙方安装中央空调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订购产品规格型号及数量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及承包方式

第三条产品的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货方法和费用负担:

1、运输方式:乙方汽车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工地现场。

第四条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乙方负责产品的安装、调试。甲乙双方商定: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乙方派出工程技术及施工人员到达工地现场开始安装施工,乙方全部工程的完工与甲方装修工程完工同时进行,所需设备均按双方约定时间进场到位。施工工程费用及施工人员日常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价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工程合同协议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壹拾壹万叁仟元整)。(备注:本合同价款不含税金,如产生税金由甲方承担)。

2、乙方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当日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伍万陆仟伍佰元整)。

3、乙方室内工程安装完毕,甲方当日支付乙方工程款人民币元(大写:肆万伍仟贰佰元整)。

4、剩余工程款元(大写:壹万壹仟叁佰元整)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结清。

5、甲方未全额支付合同总价款,工程材料及设备权所有权属乙方。

第六条违约现任

一、乙方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迟交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0%。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认可的除外。

2、由于安装不合质量要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20%的违约金。

2、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款总额的20%。

3、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4、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工,其责任由甲方承担,而且工期顺延。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调试验收;

2、甲方在得到乙方验收通知后3日内进行验收,逾期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第八条产品质量及工程保用

1、设备质保期按设备厂家承诺时间为限:乙方所安装的工程从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为工程安装质量维保期。

2、在保用期内若因工程本身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综合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若因甲方操作失误而造成事故,乙方负责排除,但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视同验收合格且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安装工程如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作出回复并立即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对保用期后的'所有零备件及服务费用,乙方应给予优惠。

第九条仲裁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由签约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提交达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方负担。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格力空调销售安装合同 第3篇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 空调安装工程的安全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安全责任

甲方在乙方进行空调安装前,对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口头安全教育,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为 (口头教育后。甲方无相关安全责任),其教育的主要内容为与安装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条 乙方安全责任

1、安装过程中如有坠落物造成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学生打架调解协议书)

2、后期外机设备发生坠落(6年之内)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自备空调安装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并负责提供安装人员的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

4、乙方负责对安装人员的安全和治安教育,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安装,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5、乙方应确保无伤亡事故、无火灾事故发生。如发生着火、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毒、伤亡等各类安全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乙方在安装前,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书,否则视为乙方擅自施工,后果自负。

7、乙方要做到合法用工,相关证件齐全,如乙方违法用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进场后要服从甲方的指挥,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有检查处理的权利。安装空调的协议书安装空调的协议书。

9、乙方要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不得污染和原有装饰、设备、设施,否则要进行清理、恢复原样。因成品保护不力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乙方要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在外墙、临边、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挂在到可靠地点,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不系安全带严禁空调安装作业。

11、乙方要做好建筑物、管线、室内物品的保护工作,做好安全警械和安全防护工作,不得伤害到他人,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在安装中产生的废渣、废液、废弃物,不准乱倒、乱放,要及时清理到甲方指定地点,做到清洁施工,文明施工。

13、乙方要遵纪守法,不得发生盗窃现象,否则要进行处罚。

第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和盖章): 乙方(签字和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格力空调销售安装合同 第4篇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 工程地点:

承包单位:___ 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安装中央空调设备及系统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订购及乙方安装的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以及工程概况:

1、设备情况: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2、 安装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及面积: ;

(2)工程造价: 元;

(3)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4)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5)付款方式:(1)、现金 (2)、转帐支票

第二条 乙方工程材料进场时,由甲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工程材料的安全由甲乙方共同负责。乙方安装调试中央空调完毕,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并签字验收认可;未有甲乙双方验收签字,材料、设备不得使用、安装。

第三条 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1、 乙方负责中央空调设备及系统的安装、调试。

甲乙双方商定:

(1)、 年 月 日之前,乙方派出工程技术及施工人员到达工地现场开始安装施工;

(2)、 年 月 日之前,完成前期隐蔽工程施工并验收;

(3)、 年 月 日之前,完成设备安装及系统的调试运转;全部中央空调工程完工及验收,与装修竣工时一同进行。所需材料均按双方约定时间进场到位。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乙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乙方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材料合格证、产品保修单、日常运行操作程序说明及故障咨询。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涉及机型调整的,应签定合同的补充文本加以确认。

第四条 价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价款为双方约定方式支付安装工程款(固定价款);

2、本合同工程安装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

(1)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人民币(占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

(2)乙方工程材料(非成品)进场,甲方验收签字,甲方三日内支付乙方(第二期工程款)人民币(占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

(3)工程尾款(占合同总金额的)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设备调试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三天内付清。甲方未付清全款以前,材料及空调设备权属为乙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 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由于安装不合质量要求,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

1、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 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开工前_____天,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场地、接通施工水电;

3、开工前_____天,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已确定的设计方案图及安装施工清单;

4、甲方中途终止工程,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20%的违约金。

5、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款总额的20%。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中央空调设备,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5、 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6、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1. 自验收之日起,工程保修期为两个供冷、供热期(由 提供)。 在质量保证期外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

2. 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空调使用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服务内容与方式,由使用方和乙方另行自愿签定合同予以确定。

第七条 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由甲方确认的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报价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格力空调销售安装合同 第5篇

甲方: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乙方:海盐信谊空调电器总汇

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经过招标,确定 乙方 为 科龙、三菱重工空调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海盐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06年9月30日期间空调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空调协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由县招投标中心负责代收代退。协议到期后,无违反盐招服(2006)A3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凭中标单位收据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采用财政直接拨付办法,海盐县财政局收到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出具的《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海盐县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乙方开具的合法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公章)、合同副本,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海盐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空调采购情况。

3.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货情况进行检查。

4.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空调采购业务联系人: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第十九条:违约处理

1.在采购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报请甲方同意后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4)乙方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部分型号的产品;

(5)违反本协议和《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2、甲方在执行协议时,可按如下方法对乙方处罚:

(1)供货价格高于县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或市场平均价格,每发现一次,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第三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2)在协议供货期间及以后的售后服务中,采购单位投诉一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1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二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2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三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3.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_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采购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向供货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范围的其他要求,如有违反,甲方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破产终止协议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协议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第二十二条:协议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盐招服(2006)A3);

(2)乙方投标文件;

(3)询标纪要。

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的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一份。

第二十三条:协议修改

若有修改,必须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修改内容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协议附件

(一)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汇总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时间:

格力空调销售安装合同 第6篇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期内,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空调安装维修等售

后服务工作交由乙方完成。

二、 合同期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

止。甲方可根据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决定合同期满是否续签。

三、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安装甲方指定的空调品牌有

2. 甲方委托乙方安装的具体品牌、时间、数量,甲方根据销售情况和乙方安装能力确定。乙方确保安装能力最低为每日 台。

3. 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安装技术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4. 甲方所售空调必须在货到用户家后及时通知乙方上门服务(支架由 方承担)。

四、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合同时,需向甲方出示企业法人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空调安装资质等材料,并提供安装工的身份证,上岗证

复印件等材料。

2. 乙方必须安排技术合格及其他方面适合安装空调的人员来履行本合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空调机安装技术规范》,各类空调品牌的《安全操作规范条例》,以及甲方的《安维人员上门服务规范》,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保证安装的技术和服务质量、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信誉。

3. 乙方必须对其安装工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行为负责。乙方工人如造成甲方、用户及其他人员的经济和其他损失,须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原则上只在市区区域进行安装,若超出区域安装的相关费用(交通费)由甲方承担。

5. 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退换机事宜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因安装出现的质量问题除外。

6. 乙方工人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问题,如工人发生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 费用结算(有安装卡结算):

1. 必须在次月5日前向甲方核对上月所发生的空调安装承包费的明细,并在隔月10日前结清所有费用,甲方不得直接向厂家结算安装费,所有空调安装卡的.结算必须由乙方和各工厂进行。

2. 乙方向甲方上缴的安装承包费标准:(除卓圩、三树、双庄、井头以外的乡镇)

挂机元/台 2P柜机/台

3P柜机/台 5P柜机元/台

3.下乡安装空调交通费按10元/台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当天如未能完成甲方安排或乙方确认的安装量,乙方按未完成空调安装卡结算费用的5倍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如服务不规范面引起的用户投诉,经甲方查证属实,乙方按每起5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在合同期内,所售空调不得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承包,如被乙方发现,甲方须向乙方支付100元/台的违约金。

七、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履行本合同的所有事宜。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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