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第1篇
协议书和合同不一样。协议的范围要比合同广,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是合同。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中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第2篇
合同协议书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中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第3篇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主体可以是将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代理人;
2.订约主体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合同的订立要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根据《_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